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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如何申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话你知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什么是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如何申请?如果有社保又有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会怎样报销?12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根据今年4月发布的《佛山市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是指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及社会指定医疗捐赠后,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帮助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对于救助的范围,佛山将医疗救助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二是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因病致贫救助对象、罕见病救助对象及“两病”(急性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医疗救助对象。

关于救助对象如何申请医疗救助,市医疗保障局表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0~14周岁(含14周岁)的“两病”儿童在市内定点和市外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系统将自动结算,个人不用另外申请救助;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和罕见病救助对象向户籍(居住)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审批通过的给予救助。

在救助过程中,区医保部门负责医疗救助金的筹集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罕见病救助对象的审批。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登记,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两病”儿童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和医疗救助零星报销,医疗救助金支出及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

如果有社保又有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又会怎样报销?对此,市医疗保障局解释称,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两病”儿童的医疗费用救助范围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和罕见病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救助范围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相关的救助比例和限额按《佛山市医疗救助办法》执行。

原标题: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就市民普遍关心问题进行解答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