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在线

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

5月13日,市住建局等九个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关于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的措施备受市民关注,不少市民表示能够降低生活成本,希望能够早日落实。

新政策明确,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5月14日,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市内大部分住宅公寓每月电费标准在0.7~1元/度之间,而民用电费标准大都在0.58~0.63元/度,如果按公寓住宅居民每月使用电量300度计算,费用在210~300元之间,而在转为民用标准后,电费则为174~189元之间,每月能够节省36~110元。此外,目前佛山民用水费标准为1.5~2.7元/立方米,而商用水费标准大概在4~6元/立方米之间,新规实施后,住宅公寓的居民水费每立方米将少缴纳2.5~3.3元。

当日,记者在顺德区多家公寓采访了解到,目前大部分用于住宅居住的公寓,居民所缴纳的水电气价格仍是按照商用标准,“在公寓居住电费是重要开销,入夏后每个月要使用400度左右的电量。”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入夏了空调使用比较多,新规实施后,现在每个月可以节省100多元。

刚参加工作的市民李小姐在顺德新城的壹间公寓已经居住了一年,听说公寓水电费将从商用转为民用标准,感到十分惊喜,“我的生活开销就会减少很多,很开心。”李小姐说,马上进入用电高峰期,新政策真是及时雨。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刘赟

编辑/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