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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及最高限价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摄影报道:2月25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的服务基础上可加收费用,并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及全省最高限价。

术后患者在护理员陪同下进行康复训练。

《通知》明确,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

“免陪照护服务”主项目指一对三服务,即服务提供者同时为3位患者提供服务,设定价格为每位患者收费标准140元/日。如服务提供者同时只为两位患者提供服务,每位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40元/日,即一对二服务每人收费180元。如服务提供者只为一位患者提供服务,每位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140元/日,即一对一服务每人收费280元。

《通知》对更高质量的“免陪照护服务”做出规定。如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服务提供者可在上述收费基础上再加收20%。个性化服务如为患者及家庭提供非本地常用的外语、少数民族语音等服务或其他满足患者及家庭个性化需求、改善就医体验的增值服务,由医院自主定价。

二级、三级护理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免陪照护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各地级以上市按照省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编辑 | 古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