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市投资促进局获悉,《佛山市投资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市政府印发,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6月3日,在全市增资扩产企业对接大会上,一批增资扩产项目集中签约。/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周春摄
《办法》共四十条,涵盖总则、吸引投资、便利投资、保护投资等内容,充分体现佛山特色。其出台旨在吸引和促进投资,优化投资服务,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这是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后全国首个地级市出台的投资促进办法,也是全国范围内较早、较为系统全面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政府规章。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政府规章的出台,也标志着佛山在构建高水平、法治化投资促进体系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让投资者吃下“定心丸”。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佛山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稳定民营经济信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佛山是民营经济大市,《办法》的出台正是佛山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之举,通过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化,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让更广大企业家在佛山放心投、安心干。
近年来,佛山各级政府树立服务企业理念,发布《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全面落实《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针对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标国际国内最优最好,不断加大服务改革力度,形成一套创新性强、行之有效、广受好评的“佛山方案”。
《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巩固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营造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也将进一步增强佛山的城市综合竞争力。
构筑全周期服务的投资“强磁场”
《办法》核心内容围绕“吸引、便利、保护”投资展开,着力提供多维度的便利政务服务,创新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全面体现佛山在促进投资方面的务实创新。
在构建“大招商”招商工作机制方面,明确市、区政府及各部门在投资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投资促进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投资环境的持续优化。同时,要求提升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能,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
在吸引投资方面,强化产业布局引导,既支持投资参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更大力引导投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聚集,鼓励投资者关注辅助驾驶、人工智能、生命与健康、低碳能源、先进材料、未来空间等前沿技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产业链招商提升区域产业韧性与竞争力。
在优化投资服务方面,《办法》从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环评服务、融资支持、信用体系、人才服务、税务服务、外商投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投资服务的措施,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投资成本,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便利化服务。
比如,在项目审批阶段,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采用分阶段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并联审批等方式,提升审批效能;在土地出让阶段,强调要健全土地保障措施,推动“拿地即开工”。
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方面,《办法》从政策稳定性、协议履行、收费规范、自主经营、人身财产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商誉维护、纠纷解决等方面,提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营造公平、公正、透明、法治的投资环境,让投资者安心投资、放心发展。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办法》明确提出,如果因形势变化或公共利益需要调整政策,政府会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便投资者有足够的时间适应调整。同时,政府应当履行对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优化政策兑现流程,畅通申报通道,确保政策承诺及时兑现。
以务实举措让企业在佛山安心投资
为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措施不打折扣,《办法》清晰划定了法律责任红线。对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政府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投资者弄虚作假骗取优惠等行为,也将依法严惩,追缴违法所得并纳入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刚性的责任条款为《办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实后盾。
佛山市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过往优化营商环境成果的法治升华,更是面向未来,向全球投资者发出的一份郑重承诺:选择佛山,就是选择效率、选择公平、选择长远发展的沃土。
“《办法》将佛山‘益晒你’服务体系的精髓上升为规章制度,特别是强调政策稳定性和协议履行,让我们长期扎根佛山发展的信心更足了。”佛山市南海奔达模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涛表示,特别是佛山提出“拿地即开工”,并明确了产业引导方向,这将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投资预期。
当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佛山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也必将在务实创新的条文中铿锵落笔。
文字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阮凤娟 通讯员袁正江
编辑丨梁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