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高明区文广旅体局获悉,高明将分批发放600万元文旅美食消费券,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向好发展。其中首批15日晚8点开启预约,市民可登录“最高明消费券”微信小程序参与。
“游高明 最高明”系列文旅惠民活动于今年“五一”假期前开展,已发售首批1万张惠享卡,旨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母亲节、国际旅游消费日等重要节庆节点,顺应市民需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撬动平台资源,助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经济社会的快速有序复苏。

据悉,本次推出的文旅美食消费券总金额达600万元,可用于高明区内旅游景区、酒店、民宿、餐饮、体育等文旅领域消费,其中首批15日晚8点开启预约,市民可通过登录“高明发布”“文化高明”微信公众号进入“最高明消费券”领券页面,领取“满200元减80元”、“满100元减40元”、“满50元减20元”其中两张消费券。叠加此前发售的惠享卡以及商家优惠券,消费者或可享受最大力度的优惠折扣。

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主办方表示,希望通过开展活动,支持商圈商家促销活动,让佛山市民和来高明游客,获享在高明休闲娱乐的体验感,实现“市民得实惠、商家得市场、地方得发展”多方共赢。
事实上,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如何提振内需、重振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已成为重要的现实课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

高明盈香生态园内,游客乘坐小火车穿越花田。/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今年以来,高明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谋早抓实,打出稳增长的组合拳,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季度全区经济实现了良好开局,为全年经济稳增长夯实了基础。进入二季度,高明部署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适时推出“游高明 最高明”系列文旅惠民活动,带动线上线下两个场景,汇集政府、平台、商家等资源,在让市民直接受惠的同时,更帮助广大文旅行业迅速恢复客流,给高明消费市场添一把火。
“游高明 最高明”文旅美食消费券活动
一、活动形式
5月15日20:00,市民可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官方指定领券页面进行预约登记。本轮消费券将在5月19日12:00正式开奖。成功抽中的市民朋友,即可获“满200元减80元”,“满100元减40元”,“满50元减20元”消费券(抽中随机可获其中两张),到高明区指定文旅商户消费达到一定额度,即可立享优惠。


扫描进入“最高明消费券”微信小程序。
二、消费券使用方式
●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官方指定渠道进入“最高明消费券”领券页面,识别手机定位至佛山市或广州市,即可预约消费券,公布后可查看是否抽中。未中奖用户自动进入下一轮抽奖。
● 每位自然人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报名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 本次活动每个用户最多可中奖一次,可随机获得两张消费券;本轮未中奖的用户自动进入下一轮次的报名抽奖,用户抽中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
● 消费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 电子红包仅能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仅限高明店)消费使用,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红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将收回。
● 消费券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 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 同类电子红包在同一笔订单中,仅限使用一张。
● 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位于佛山市高明区内旅游景区、酒店、民宿、营业性电影院、“高明有礼”体验店、体育场馆、餐饮、书店等具备微信商业支付能力的规上文旅企业的线下商家或门店。
四、消费券使用期限
消费券有效期10天(且不超过单个发券周期),截至最后一天23点59分59秒,逾期失效。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编辑/林晓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