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
本次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上述管理办法从2024年3月1日开始施行。
其中,《贷款通知》明确,新政施行后,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多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10%且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30万元。
购买第二套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陈意威
编辑/黄昭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