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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4日至26日在云东海街道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表彰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办理政协提案先进单位,表扬2020年度履职优秀政协委员、“特别优秀政协委员”;

(四)大会发言(书面);

(五)列席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六)补选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副主席;

(七)听取关于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案收集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九)其他。

原标题:政协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政协第十届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来源|佛山日报

编辑|何欣鸿